浏阳市商务局浏阳市商务局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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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市产业分布,在全市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及高风险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全市安责险保险产品、事故预防、费率调节、便捷投保和理赔等工作机制,在全市建立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化第三方事故预防服务机制。

二、相关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和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一、服务内容:

1、投保单位:采购人(****)作为投保人,为全市3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餐饮、快递、物流仓储、商超、再生**等高风险类的人员密集场所(不含高危行业企业)统一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参保单位: 根据收集确定正常经营****商贸类企业约3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餐饮、快递、物流仓储、商超、再生**等高风险类的人员密集场所(不含高危行业企业)。

3、保险期限:一年,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 24 时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保障责任:

(1)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即雇员)的死亡、残疾、医疗费赔偿;

(2)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其他相关费用(抢险救援费用、事故鉴定费用、法律服务费用)。

二、 赔付标准

项目

赔偿限额

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2000万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600万元

其中

从业人员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50万元

从业人员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5万元

每次事故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00万元

第三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30万元

第三者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抢险救援费用赔偿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鉴定费用赔偿限额

10万元

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

5万元

三、 免赔设置

1、针对从业人员医疗费用损失,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人民币 100 元后按照 95%比例进行赔付。

2、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金额人民币 1000 元或损失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保险期限:一年,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 24 时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地点:**市

五、服务标准:

一、理赔服务

(1)中标供应商每月至少两次上门沟通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理赔情况汇报、下步服务工作构想等。

(2)每半年提交一次理赔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为采购人及被保险人。

(3)每年末对当年保险服务工作总结,包括双方联动活动、理赔情况、工作建议。

(4)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保证项目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切实保障对本项目实施和服务水平不因人员变化而受影响。

(5)出险报案查勘时效

中标供应商接到报案后,要求服务人员及时查勘并协助被保险人办理理赔事宜,告知理赔资料的收集与准备。

(6)统一理赔流程

每个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负责,立案后立即告之投保单位。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被保险人可随时与专门理赔人联系,查询理赔进展或询问案情。理赔人员实行全天候现场查勘制度。365 天×24 小时专用报案电话,查勘时当即向被保险人及时、详细地介绍理赔程序和所需单证。为保证服务质量,实行专人负责联络制度,指定服务联络总负责人。

(7)统一赔案收集

为保证被保险人赔案及时受理,赔款及时到账,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团队协助出险人进行赔案资料收集工作。

二、理赔处理

(1)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 365 天*24 小时全天候的服务专线,并组织专人负责承保和理赔服务的跟踪;

(2)要求对出险当事人提供紧急的措施。如建立小额赔案免查勘、紧急救援、便捷理赔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等;

(3)中标供应商接到报案后应即速派人到现场查勘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施救,对****医院进行抢救(不受任何节假日限制);

(4)保险事故手续由中标供应商安排专员协助收集,在被保险人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材料后,承诺在10个工作日完成理赔手续,将赔款转账支付到位。

六、验收标准:
采****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 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七、其他要求:

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伤害。

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承诺:理赔及其他与理赔有关的售后服务及时、快速、高效、便捷(应尽量详细具体,含未尽事宜);

2.理赔时,如被保险人员发票及相关资料已在他处使用,无法提供原件,可向中标供应商提供复印件用于理赔。

3、中标供应商存在以下行为的,采购人依法对其及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①未按保险合同履行保险责任的服务职责;

②泄露或者滥用参保人员信息;

③单方违反**协议,中途退出购买保险业务;

④违反保险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中标供应商因重大股权变动、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依法被撤销、决定申请破产、被申请破产或者由接管人管理其资产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投保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国保监要求处理后续事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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