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一、合同编号: ****-001-001
二、合同名称: ****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布点采样及成果集成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辽****陵园街7-1号
联系方式: 159****3132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宁山中路42号(1-27-1)
联系方式: 188****85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监测点位布设 全省范围内共布设协同监测点位720个,各市点位数量统一分配。1.布设原则 (1)突出重点区域。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针对全省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布设点位。 (2)突出大宗农作物。重点兼顾水稻种植区域,主要对水稻、玉米、花生、高梁等大宗农作物产地,选择上述大宗农产品集中连片区域布设点位。 (3)兼顾布点精度。从把控最大风险管控角度出发,合理确定布点精度。重点关注全省重点污染区域,对于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相对较低的点位密度,对于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相对较高的点位密度。 2.布设区域 依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主要针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连片的重点区域,统一进行矢量化网格监测点位布设,主要为**市、**市、**市、**市、**市、**市、**市、**市等。 3.布设精度 针对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基本单元,利用地理信息技术采用均匀网格布点法选取点位数量,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原则上以农作物水稻、玉米、花生、高粱等当地主栽农产品为主的集中连片耕地,每2000亩布设1个监测点位。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以农作物水稻、玉米、花生、高粱等当地主栽农产品为主的集中连片耕地,每500亩布设1个监测点位,并根据耕地具体分布等实际情况酌情调整监测点位数。点位布设完成后,采用内业高分遥感影像或外业实地踏勘等方式方法,对布设点位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点位按布点原则重新调整。 4.点位编码 耕地风险监测点位采用统一编码,分为协同监测点位编码(10位)和样品编码(11位),点位编码和样品编码-一对应。其中: (1)协同监测点位编码(10位)。协同监测点位编码由行政区划代码(6位)+采样点代码(4 位)组成,第一至第六位码为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15****统计局发布的最**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编码。第七至第十位码为以县连谓查成(市、区)为单位,按照东编码,从 0001开头。 (2)样品编码柴监测点位编码和样品代码组成,其中农产品样品代码为“N”、土壤样品代码为“T”。 ★(二)样品采集 1.样品采集任务与数 在布设的协同监测点位中,全部来集农产品样品,并同步采集113 数量的土壤样品。2025年,共采集农产品样品 720个、土壤样品240个,共计960个
履约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2025年12月15日前
履约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颖、吴晓楠、刘志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