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镇场镇市政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2月9日 至2025年12月11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龙兴镇场镇市政道路综合整治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872.08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8****479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6****0029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工期 | 质量 | 投标报价(元) | 拟任项目经理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032.84 | 袁铠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01840 | |
| 第二名 | ******公司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158.26 | 姜其波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250********00385 | |
| 第三名 | ****公司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537.13 | 袁国华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陕150********11847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业绩:1、**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盐井路道路工程2、**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临港路-(K0+620至K1+241段)3、桥溪河环道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1、**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盐井路道路工程2、**经开区长江水岸融合提升项目之临港路-(K0+620至K1+241段)3、桥溪河环道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12356)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业绩:1、思源片区保障性住房配套次干道工程和源一支路(K0+37.14-K0+274.76、 K0+365.17-K0+636.04)道路工程(第三次)2、**东路二期(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等三个项目3、海峡路至兰花路老旧**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工程(一标段) 项目经理业绩:1、思源片区保障性住房配套次干道工程和源一支路(K0+37.14-K0+274.76、 K0+365.17-K0+636.04)道路工程(第三次)2、**东路二期(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等三个项目3、海峡路至兰花路老旧**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工程(一标段)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2****866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业绩:1、****学校周边配套道路工程2、**县教育西街延伸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3、第十二师一0四团苜蓿沟北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1、****学校周边配套道路工程2、**县教育西街延伸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3、第十二师一0四团苜蓿沟北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经理职称证书:无 2.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 3.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公司未提交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因评审点安全生产条件,财务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详细评审情况: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方案中出现页码; **博****公司的技术方案每一章的每一节、每一个表的名称均出现非四号仿宋字体; ****公司的技术方案 P20-P46出现与本工程无关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形式 2.2.2 要求,以上 4 家技术方案评定为 0 分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158****4795 2、投诉受理部门:**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4933 | |||||||
| 招标人(盖章):**** 2025年12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9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