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行审经〔2025〕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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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台商投资区恒苍片区排洪渠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片区防洪排涝安全,****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5〕10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台商投资区恒苍片区排洪渠工程(二期)(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台商投资区角美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为恒苍片区截排洪渠道工程,建设渠道全长2616.3m,其中:
(1)恒兴东渠:渠段总长1425.4m,位于岭兜路东侧,自东西两向而始,于流传路处交汇,最终汇入北引低干渠。其中**明渠940.5m,现有明渠段 278.4m,箱涵段 206.5m(其中纳入本工程段共3处47.0m,纳入道路工程2处116.4m,现有箱涵1处43.1m)
(2)恒兴西渠:从岭兜路起往西汇入林美渠的排洪渠,渠段总长1190.9m。其中**明渠段932.3m,箱涵段258.6m(其中纳入本工程段共5处211.6m,纳入道路工程1处47m)。
五、工程等别及标准
本工程防洪及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22.51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审批项目相关文件:水利主管部门行业审查意见(漳台农林水〔2025〕196号)。
九、节能减排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招标内容: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二、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