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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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秣陵街道市政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2、合同专用条款部分: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必须向项目立项主体单位提交合同价格10%的保函(保险)等形式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有效期至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竣工验收合格。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立项主体单位提出退还履约担保申请,经项目立项主体单位同意后将保函返还给承包人(均不计利息)。
如因承包人违约,项目立项主体单位有权依约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损失。
3、合同专用条款部分:11.1第2种方式(2):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宁建建监字〔2022〕226 号规定的范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4、本项目为雨污分流工程,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5、修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最新控制价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09:3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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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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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中心) 秣陵街道市政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2、合同专用条款部分: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必须向项目立项主体单位提交合同价格10%的保函(保险)等形式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有效期至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竣工验收合格。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向项目立项主体单位提出退还履约担保申请,经项目立项主体单位同意后将保函返还给承包人(均不计利息)。
如因承包人违约,项目立项主体单位有权依约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损失。
3、合同专用条款部分:11.1第2种方式(2):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宁建建监字〔2022〕226 号规定的范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4、本项目为雨污分流工程,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5、修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最新控制价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09:3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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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街道湖西路146号瑞祥佳苑11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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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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