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60000头生猪扩建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屠宰60000头生猪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4****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700
联系电话:0739-****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屠宰60000头生猪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新**回龙寺镇回龙寺村13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评价机构 | **新瑞智****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你单位拟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对在新**回龙寺镇回龙寺村13组建成投产的年屠宰15000头生猪建设项目进行扩建,预计年屠宰量达到60000头。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优化厂房平面布局,更新设备重建屠宰生产线,****处理站进行提质扩容改造,更换污水处理设备,弃用原有生物质锅炉,采用电能供热。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环境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采取的措施如下。 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和日常消毒,并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恶臭气体厂界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生****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后,一同****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夫夷水。在提质扩容期间,经批准后项目生产废水可暂时经过格栅+调节+厌氧+沉淀+消毒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加强管理减少生猪应激性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及加强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按照“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病死猪、下脚料交由新**和禾动****公司处理,猪毛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猪内污物、猪粪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检疫试纸经高压灭菌锅消毒后作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和运行管理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