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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698184M | 建设单位法人:净万强 |
| 卞涛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开发区****工业园德馨路) |
| 汽车内饰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07.609722 纬度: 34.2944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2 |
| 宝环岐函〔2025〕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6 |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698184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6********698184M | 验收监测单位:**珈****公司 |
| ****0323MABW0NQK8W | 竣工时间:2025-09-1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31Ey8Mg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汽车地板垫产能13.5万件,汽车内饰衬层产能保持不变。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全厂预计形成年产地板垫28万件,汽车内饰衬层23.8万件的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汽车地板垫产能13.5万件,汽车内饰衬层产能保持不变。本次改扩建完成后全厂预计形成年产地板垫28万件,汽车内饰衬层23.8万件的产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汽车地板垫:PVC革加热-吸塑-发泡-脱模-压型-裁剪切边-检验、入库; 汽车内饰衬层:GFP板材加热-模压-裁剪-装配-检验、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汽车地板垫:PVC革加热-吸塑-发泡-脱模-压型-裁剪切边-检验、入库; 汽车内饰衬层:GFP板材加热-模压-裁剪-装配-检验、入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热、吸塑、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废水: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通过设置隔音房、加装消声器、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固废: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热、吸塑、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各产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验收现场实际监测,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废水:本次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厂区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工序不新增用水,即不新增生产废水。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现场调研,****结构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隔声房及基础减振,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处于常闭状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物的排放。经验收监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新天地固体****公司安全处置。根据现场踏勘,原有项目在厂区内已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占地面积63m2,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项防护要求,配套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台账、管理制度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可满足本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日常暂存需求,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间内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新天地固体****公司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依托厂区现有的一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北侧位置,依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固废间面积205m2,****公司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与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种类相同,可满足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日常暂存需求。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了应急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企业内部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有环境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时修订环境管理台账和档案,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731 | 0 | 0 | 0 | 0 | 0.573 | 0 | |
| 2.539 | 0 | 0 | 0 | 0 | 2.539 | 0 | |
| 0.005 | 0 | 0 | 0 | 0 | 0.00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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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097 | 0.392 | 0 | 0 | 0 | 1.489 | 0.392 | / |
| 1 |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加热、吸塑、发泡有机废气:项目汽车内饰衬层生产线加热工序采用通过式电加热烘箱加热GFP板材,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汽车地板垫生产线加热、吸塑、发泡工序生产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 项目各产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合并通过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风机设计风量为55000m3/h,项目二级活性炭装置填充活性炭块规格为100mm×100mm×100mm,孔径为4mm,废气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箱体填充活性炭企业每3个月更换1次活性炭,更换后的活性炭作为危废交由**新天地固体****公司安全处置。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加热、吸塑、发泡废气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86~2.09mg/m3,排放速率在4.80×10-2~5.44×10-2kg/h,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限值要求(60mg/m3)。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现场调研,****结构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风机设置隔声房及基础减振,生产期间车间门窗处于常闭状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措施来减少噪声污染物的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在55-59dB(A),夜间噪声值在47~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油桶)。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新天地固体****公司安全处置。根据现场踏勘,原有项目在厂区内已设置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占地面积63m2,满足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项防护要求,配套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台账、管理制度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公司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及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可满足本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日常暂存需求,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间内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新天地固体****公司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依托厂区现有的一座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间位于厂区北侧位置,依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固废间面积205m2,****公司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与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种类相同,可满足本次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日常暂存需求。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
| 1 | 加强环境管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安排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对各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同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发生突发环境影响事件。 | 本项目已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制定了应急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企业内部设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有环境管理制度。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时修订环境管理台账和档案,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
| 本项目依托厂区原有3号厂房进行生产;办公楼、原料库、成品库等依托厂区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厂区原有3号厂房进行生产;办公楼、原料库、成品库等依托厂区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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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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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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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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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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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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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