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蓄电池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蓄电池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2V/500AH、12V/100AH、12V/65AH蓄电池(含电池架、连接线),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数量:
| 机房 |
型号 |
数量(节) |
单价(元) 单价最高限价 |
| 前端 |
2V/500AH |
552 |
780 |
| 分前端 |
12V/100AH |
360 |
816 |
| 2V/500AH |
48 |
780 |
|
| 乡镇 |
12V/65AH |
1040 |
520 |
2.4交货地点:********公司(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5交货期:签订具体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完**装调试工作;
2.6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30.256万元(含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招采1家供应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有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12月31****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银行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与吉视传媒发生诉讼纠纷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时间,下同)
地点:********园区青春街29****税务局青****社区21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发送邮件至****@163.com进行获取
采用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获取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163.com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31-****0668),代理机构对收到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园区青春街29****税务局青****社区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视传媒电子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心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192****93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园区青春街29号
联系人:刘妍秀
电话:0431-****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