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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厅关于规范已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10 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7号)等有关规定和市、****工作部署安排,****政府组织编制了《**市**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调整)》(以下简称“《方案(二次调整)》”)。现将《方案(二次调整)》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二次调整)》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站、涉及调整的****人民政府****村委公示栏
三、反馈方式
********门市**市西门路18号);联系人:梁英华;联系电话:****183
附件:**市**市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次调整)草案.pdf
****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