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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4〕37号文件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中心拟转让1宗国有闲置资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国有闲置资产****完全小学,位于****社区,现权****中心学校,土地面积7920㎡,建筑面积1198㎡,现土地性质和用途为划拨教育用地,拟转出让为国有文化用地后转让,预估价值1080万元
二、申购须知
1、申购受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街道黄金路002号,联系人:向康毅,联系电话:138****5558。
2、申购受理时间内,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及对本公告所列国有资产有购买意向的自然人,均可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个人身份证等相关****中心提出申请。
3、根据相关规定,经征集只有一个购买意向的,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和流转,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购买意向的,采用拍卖、公开招标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处置,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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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