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国有工矿棚户区燃气设施内外配套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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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有工矿棚户区燃气设施内外配套建设工程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6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5-12-09
监督部门 **区建设****办公室 项目来源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冯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138****6045
标段(包)名称 **区国有工矿棚户区燃气设施内外配套建设工程二期 标段(包)编号 ****001
原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10-15 09: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25 09:00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25日9时 2、原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现调整为预计开工日期2026年1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8月20日。 3、原评分办法中删除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证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的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的完整性(审批过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在应用过程中的保证措施、与其他单位的配合方案。增加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企业业绩、企业获奖、投标企业项目班子配备。以招标文件为准。 4、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为 偏差绝对值=|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扣分标准:每低 1%扣 0.1 分;每高 1%扣0.15分。现更正为 偏差绝对值=|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扣分标准:每低 1%扣0分;每高 1%扣1 分。 5、原评分标准为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15(评标价>基准价时) 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1(评标价≤基准价时).现更正为F=6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评标价>基准价时) F=6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评标价≤基准价时)标书代写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王海骄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024-****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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