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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县秧田箐、新村光伏发电项目“做以下竣工及调试说明: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7.4016hm2;光伏发电工程装机交流侧容量为90MW(直流侧容量112.428MW),设置51个子方阵,单个子方阵交流侧容量分别为1.0MW/1.5MW/2.0MW/2.5MW/3.15MW;采用单晶硅高效单面545Wp组件,共计206290块;组串式逆变器规格为196kW,共计472台。项目建成后,25年平均年上网电量****479.6MWh,年平均发电量为161939.19MWh,25年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441.85h,其中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525.93h。**1台1×90MVA的主变压器,220kV进线间隔,35kV Ⅱ段母线及相应的电气设备。主变及电气设备不新增用地,****风电场220kV升压站用地内现有空地,占地面积约1500m2。
二、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25年11月20日建成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5年11月22日起预计3个月内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州**县
联系人:徐志辉
联系电话:185****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