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厨余垃圾收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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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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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公告性质
**市厨余垃圾收运项目
****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厨余垃圾收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2-09,更正为:2025-12-19。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同步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cn)进行注册及登记,仅为方便后续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缴纳服务费、开具发票等事宜,不作其他用途。本项目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的所有操****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为准。

5.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标书代写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标书代写

7.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30分钟内登录系统进行签到,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3号

联系方式:0750-****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9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020-****9690

****

2025年12月09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9
信息变更
鹤山市厨余垃圾收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当前信息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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