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电子站牌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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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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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太阳能电子站牌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省**市**区昭亭南路188号

中标金额:379700.00元

三、发包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的67 %(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4000元,按4000元计),招标代理费收取4000元整。代理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并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评标评审费按实际发生由成交单位支付,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广场2幢2024室,联系电话:187****826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包人:****

地 址:**市**区**路交通信息楼

联系人: 李部长

联系电话:139****0311

服务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2幢2024室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87****8266

联系电话:152****9292

九、附件:无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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