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熔覆、熔铜材料采购(第2次招标)终止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
一、招标人名称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激光熔覆、熔铜材料采购(第2次招标)
三、招标项目编号
****
四、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25-11-25 17:43:09
五、招标终止原因
本项目拟重新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公司项目经理清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具体原因如下:
(1).被否决投标人:****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二节 技术规格书及其他服务要求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决性指标前标★)
以下技术参数中★号项内容,须在投标时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
(一)铁基粉末
★4.粉末成分属于高铬类马氏体不锈钢合金粉末,Cr 含量 17.5%以上,Ni 含量 2% 以上;
★8.合金粉末熔覆后熔覆层硬度要求不低于 HRC50;
(二)镍基粉末 Ni55
★3.粉末成分 Cr≥15%,C≤0.4%,Si≤4.3%,B≤3.1%,Fe≤5%,
★4.粉末熔覆层硬度 HRC50~58;
(三)铜合金粉末 CuNiAL8
★3.粉末成分 Ni≥5%,Al≥8%,Fe≤0.5%;
★4.粉末熔覆层硬度 HB180~220。”。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质量标准(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否决其投标。
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共 3 名,否决 1 名,即通过初步评审人数小于 3 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 中标候选人数量 过初步评审人数大于等于 3 名时,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即入围供应商;通过初步评审人数小于 3 名时,本项目重新招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建议该项目重新招标。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委员会
电话:0356-****01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王庄****路东侧
联系人:申利斌
电话:135****1003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区柳巷街道**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姬先生、马先生
电话:151****4575、186****3808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姬坤(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