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合同制书记员(速录员)
公 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速录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速录员)2名。
二、工作职责
合同制书记员(速录员)要求使用电脑或速录设备认真、负责、客观地做好各类案件或会议的记录工作,做到记录完整、翔实、准确;负责完成案件卷宗整理装订工作及院、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三)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法院工作;
(四)能熟练运用本地民族语言或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者优先;
(五)合同制书记员(****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听写和电脑文字录入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
(六)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求:女性150cm以上,男性155cm以上;
(七)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不予聘用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招聘办法、原则
****法院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听写、电脑文字录入及打字速度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六、报名
报名地点:****政治处。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全永
联系电话及传真:0886-****506
报名时需提交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张(含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需现场审查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给报名人员。同时报名人员可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明或计算机、英语、普通话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各类费用自理。
七、考试时间
听写、录入及打字速度测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试用
合同制书记员(速录员)经过听写、录入及打字速度测试、面试后,按照成绩排名确定前2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若成绩排名第二的有若干名并列,按面试的成绩排名来确定试用人选。
试用期间待遇为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管理
合同制书记员的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由****统一管理使用,政治处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管理。招聘人员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1500元,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三险。
十、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参与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者在接到通知后,不能按时到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和回答问题,对虚报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本公告由****政治处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电话:0886-****506(政治处)
监 督 电 话:0886-****507****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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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Ο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