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华佗巷103号10栋2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贰佰贰拾玖元整(32122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服务商,为2026年****信息化运维服务供应商。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根据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对成交供应商综合考评,考评合格且在年度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并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彭仁奎、翁明英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省**市**县涛城镇白茅岭、**市桃州镇荷花二区三期15号楼(北大门入口东侧内门面),联系电话: 丁先生 0563-****100、曹工130****251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涛城镇白茅岭
联系方式:丁先生 056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桃州镇荷花二区三期30号楼(北大门入口东侧内门面)
联系方式:曹工 130****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3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