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生产人员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编号:****
公示期为:3日
标段(包):****2026年度生产人员(**)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1、候选人公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得分 |
| 一 | **** | 冯月彪 | 475230.0 | 91.01 |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 序号 | 投标人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1 | **** | ****集团有****公司汽车服务合同 | ****集团有****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2年2月1日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323.7862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生产人员(**)交通运输服务(2023-2024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2月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52.2975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2025年生产人员(**)交通运输服务 | **** | 合同签署时间:2024年12月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53.1075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柯****公司职工接送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 ********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322.586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柯****公司职工接送车辆租赁服务续签合同 | ********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5年11月11日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161.293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三花新****公司企业员工班车运输服务 | **三花新****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2年8月20日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360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标段(包):****2026年度生产人员(**)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1、候选人公示情况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得分 |
| 一 | ********公司 | 吴俊杰 | 259700.0 | 93.25 |
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表
| 序号 | 投标人 | 业绩名称 | 合同签订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 1 | ********公司 | **项目部2023-2024年通勤车接送服务委托合同 | ******公司 |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月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70.72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市**区****学校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 | **市**区****学校 | 合同签署时间:2022年1月1日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59.75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区南片学生上下学接送服务承揽合同 | ****教育局 | 合同签署时间:2022年3月22日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520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2022年-2026年度校车项目服务合同 | ****学校 | 合同签署时间:2022年8月 合同内容: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592.4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亚运****政府采购项目 | ******局****分局 |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7月23日 合同内容: 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1749.6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
| ******局****分局2023年亚运安保警力服务项目 | ******局****分局 |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9月13日 合同内容: 客运服务,合同金额为806万元 | 合同复印件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
注: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登入"**能源投标管家”中提出。
2.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需证明与本标段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在公示期内提出。若提出人是法人的,提交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异议发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的;
(三)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四)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
(五)异议事项不明确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实确认的;
(六)涉及招标或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相关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
(七)异议书内容不符合规定,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要求仍须补充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
(八)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没有新事实证据,就同一问题重复提出异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