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芦苞镇医养结合项目施工 | ||
| **市**区芦苞镇医养结合项目施工 | ||
| A01-124********266776A-****1114-000003-6 | ||
| 其他 |
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芦苞镇医养结合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 12 月 9 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内容作如下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7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名),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标书代写 注:大型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专家抽取地域范围应当不少于珠三角九个城市。 |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0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法人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2名),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 注:大型工程施工类项目的专家抽取地域范围应当不少于珠三角九个城市。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市**区芦苞镇 |
地 址: |
**市**区桂城街道石**路 1 ****中心 2208 |
|
| 联 系 人: |
梁先生 |
联 系 人: |
李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757-****1262 |
联系方式: |
0757-****0027 |
|
| 2025年 12 月 9 日 |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