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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监理Ⅰ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采用货币报价 □采用费率报价 |
现澄清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简易计税法 √一般计税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采用货币报价 □采用费率报价 |
2.原招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
统一修改为:“监理服务期限: 1338 日历天”。该天数仅作为电子标投标响应的数值,并非合同的实际服务期限。若实际服务期限超出此数值,合同费用不予增加。
二、发布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site/home)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路1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71-****8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58号**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汪崟、梁敏
电话:0771-****475
交易服务部门:****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1-****563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