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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0KE82N4C | 建设单位法人:王继东 |
| 王印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原****公司后院 |
| ****年产10万吨沥青混合料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公司后院 |
| 经度:112.738889 纬度: 38.973333 | ****机关:原****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9 |
| 原审管生态函〔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1MA0KE82N4C001Q |
| 2025-08-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20 |
| 94.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0KE82N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安****公司 |
| ****0100MA0K108J7H | 验收监测单位:**华涵****公司 |
| ****1002MA0KJ1095K | 竣工时间:2025-07-02 |
| 2025-08-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8 |
| 2025-11-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4780 |
|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 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万吨沥青混合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沥青混合料 |
| 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拌和工艺,选用整体式沥青站:将不同粒径的骨料烘干加热和筛分,不同粒径的铣刨料破碎、烘干加热,按设计比例和矿粉掺和在一起,并添加沥青,在规定的温度下拌和成标准要求沥青混合料的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拌和工艺,选用整体式沥青站:将不同粒径的骨料烘干加热和筛分,不同粒径的铣刨料破碎、烘干加热,按设计比例和矿粉掺和在一起,并添加沥青,在规定的温度下拌和成标准要求沥青混合料的设备。 |
| 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项目占地范围内,不得占用场区以外用地;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硬化,减缓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施工场地内设置废水沉淀池,将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问施工;定期维护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管理部门要求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二)全面做好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冷骨料和铣刨料堆存、装卸须置于规范建设的全封闭储库,库顶设置覆盖全堆场的喷雾酒水抑尘装置定时酒水抑尘;骨料上料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铣刨料上料筛分破碎再生料上料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烘干、热骨料提升转运分废气收集后采用“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拌合、成品仓卸料和沥青储罐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矿粉简仓产生的粉尘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对厂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期酒水;设置标准化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并合理设置运输路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漏和散落产生扬尘;运营期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骨料上料烘干筛分、矿粉简仓呼吸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物料烘干废气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密二级标准要求管控标准参照执行《**省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相关限值要求;导热油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铣刨料烘干、沥青储罐呼吸、搅拌和成品仓卸料产生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及厂界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柴油储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酒水抑尘,不得外排;洗车平台产生的洗车废水经收集池、沉淀池和**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道路酒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在做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工作,严格控制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运输车辆及时保养,在通过村庄时禁鸣、减速,降低运输噪声。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其中除尘灰、搅拌残渣、洗车平台沉淀泥沙等回用于生产;废油泥、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废矿物质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7、今后如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公司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在场区内进行,未占用场区外用地。 2项目施工后厂区绿化、硬化,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施工现场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 4项目施工废水较少,设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5项目施工时间为9:00~18:00,定期维护机械设备。 6项目建设垃圾定期清运到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二)全面做好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1冷骨料和铣刨料堆存、装卸位于全封闭储库内,内设可覆盖全场的雾化喷淋装置,卸料时采用雾炮降尘。 2骨料和铣刨料上料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铣刨料上料筛分破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烘干、热骨料提升转运分废气收集后采用“重力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拌合、成品仓卸料和沥青储罐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喷淋+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矿粉简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建设单位定期对厂内道路定期酒水;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采用国六或新能源车辆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采用Ⅲ类标准机械。 3根据监测报告,骨料上料、烘干、筛分和筒仓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出口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燃烧器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出口浓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铣刨料烘干、沥青储罐呼吸、搅拌和成品仓卸料排放的有组织沥青烟、苯并[a]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导热油炉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燃油锅炉标准。 1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酒水抑尘,不外排。 2洗车平台产生的洗车废水经收集池、沉淀池和**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已修建1座4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道路酒水,不得外排。 厂区“分区防渗”,危废贮存库采用环氧树脂+**度聚乙烯,HDPE防渗厚度2.0mm;骨料库和铣刨料库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厂区地面采取沥青硬化。 1项目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根据监测报告,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建设单位运输车辆定期保养,规定在通过村庄时禁鸣、减速,降低运输噪声。 除尘灰和不合格骨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泥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公司。 危废贮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改造,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度聚乙烯,HDPE防渗厚度2.0mm。 建设单位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建立运行台账,2025年8月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建设单位承诺从严执行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 |
| 骨料库和铣刨料库新增雾化喷淋;铣刨料上料(上料-烘干)废气接1#布袋除尘器处理;物料烘干、热骨料提升转运筛分排气筒高度为27m,内径1.4m;其余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生态环境局**分局核定的总量指标:颗粒物1.046t/a、二氧化硫0.006ta、氨氧化物2.3t/a。 四、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按要求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项目在履行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的同时必须将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一体纳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相关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依据《**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的现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核实,项目运行期颗粒物0.46t/a、二氧化硫未检出、氨氧化物1.14t/a,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2025年8月4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0981MA0KE82N4C001Q)。 ****集团有限公司已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不需要单独申请。 建设单位承诺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 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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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33 | 0 | 0.006 | 0.633 | 0 | 0 | -0.633 | / |
| 0.827 | 1.14 | 2.3 | 0.827 | 0 | 1.14 | 0.313 | / |
| 0.626 | 0.46 | 1.046 | 0.626 | 0 | 0.46 | -0.1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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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洗车平台沉淀池 | 回用不外排 | 三级沉淀池容积10m3 | / | |
| 2 | 1座4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 回用不外排 | 1座4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 / |
| 1 | 冷料上料设6个3.6m×3.6m料斗,每个料斗上方设卧式罩,设置红外感应装置,收集的粉尘经1#布袋除尘器(38000m3/h)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120mg/m3 | 冷料上料设6个3.6m×3.6m料斗,每个料斗上方设卧式罩,设置红外感应装置,收集的粉尘经1#布袋除尘器(30000~42000m3/h)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冷料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8.5mg/m3 | |
| 2 | 物料烘干、热骨料提升转运筛分:干燥滚筒(骨料、铣刨料)为负压设备,设集气管;热骨料提升机及其转运点、振动筛全封闭,设集气管;铣刨料干燥滚筒废气引入燃烧器二次燃烧后与骨料干燥滚筒废气、热骨料提升转运筛分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重力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135000m3/h)”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沥青烟、苯并[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分别为0.3×10-3mg/m3、75mg/m3 | 物料烘干、热骨料提升转运筛分:干燥滚筒(骨料、铣刨料)为负压设备,设集气管;热骨料提升机及其转运点、振动筛全封闭,设集气管;铣刨料干燥滚筒废气引入燃烧器二次燃烧后与骨料干燥滚筒废气、热骨料提升转运筛分废气通过引风机引至“重力除尘器+2#布袋除尘器(135000m3/h)”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烘干筛分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7.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7mg/m3,二氧化硫、苯并[a]芘和沥青烟未检出 | |
| 3 | 铣刨料上料筛分破碎再生料上料:料斗上方设卧式罩;柔性破碎机的进料口设顶吸式集气罩、下料口设全封闭+集气管;筛分机设全封闭+集气管;铣刨料斗上方设卧式罩,收集的粉尘经3#布袋除尘器(55000m3/h)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120mg/m3 | 铣刨料上料筛分破碎再生料上料:料斗上方设卧式罩;柔性破碎机的进料口设顶吸式集气罩、下料口设全封闭+集气管;筛分机设全封闭+集气管;铣刨料斗上方设卧式罩,收集的粉尘经3#布袋除尘器(55000m3/h)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再生料预处理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9.2mg/m3 | |
| 4 | 沥青储罐、搅拌、成品仓卸料:出料间设置堆积门,自动感应料车进出,形成密闭空间,设置负压抽风;沥青储罐呼吸口设烟气冷凝装置;搅拌缸运行时全封闭设出气孔,废气经封闭管道通过引风机,引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30000m3/h)”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苯并[a]芘、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分别为0.3×10-3mg/m3、75mg/m3 | 沥青储罐、搅拌、成品仓卸料:出料间设置堆积门,自动感应料车进出,形成密闭空间,设置负压抽风;沥青储罐呼吸口设烟气冷凝装置;搅拌缸运行时全封闭设出气孔,废气经封闭管道通过引风机,引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30000m3/h)”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沥青废气排气筒未检出苯并[a]芘、沥青烟 | |
| 5 | 筒仓自带仓顶4#布袋除尘器(2000m3/h),收集的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出。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120mg/m3 | 筒仓自带仓顶4#布袋除尘器(2000m3/h),收集的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出。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筒仓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9.3mg/m3 | |
| 6 | 导热油炉以0#柴油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5#布袋除尘器(2500m3/h)处理后由排气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排放限值分别为10mg/m3、35mg/m3、100mg/m3 | 导热油炉以0#柴油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5#布袋除尘器(2500m3/h)处理后由排气排放。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导热油炉排气筒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6.5mg/m3、77mg/m3,未检出二氧化硫 |
| 1 | 厂房、隔声垫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厂房、隔声垫 |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HJ-JL-ZL-126):厂界监测点厂界昼间监测点54.8~57.6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5.7~48.8dB(A)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原则,在做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 厂区“分区防渗”,危废贮存库采用环氧树脂+**度聚乙烯,HDPE防渗厚度2.0mm;骨料库和铣刨料库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厂区地面采取沥青硬化。 |
| 1 | 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其中除尘灰、搅拌残渣、洗车平台沉淀泥沙等回用于生产;废油泥、废焦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废矿物质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 除尘灰和不合格骨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泥定期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公司。 危废贮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改造,地面采用环氧树脂+**度聚乙烯,HDPE防渗厚度2.0mm。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建设单位已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建立运行台账,2025年8月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
| 利用年产5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的现有厂房及公、辅设施;提标改造危废贮存库、洗车平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利用年产5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的1座6300m2骨料库、办公室及公辅工程;危废贮存库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建设;已改造洗车平台,后续进一步规范洗车平台建设,完善洗车废水收集相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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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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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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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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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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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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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