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老院区综合改造及提升项目(门诊楼改造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原内容:
3.2资质条件:(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曳引式客梯、自动扶梯,级别: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及改造,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中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或维修或改造,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曳引式客梯、自动扶梯,级别: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及改造,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中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自动扶梯;(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现变更为:
3.2资质条件:(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曳引式客梯、自动扶梯,级别: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及改造,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中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或维修或改造,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曳引式客梯、自动扶梯,级别:B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中包含安装、维修及改造,级别:B级及以上)或具备新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中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随之变更,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卢艳丽
地 址:**市**区共青团西路54号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刘浩
电 话:0533-****792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单桂秋
地 址:****开发区MEMS产业基地二期8#楼四楼西406室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张琦
电 话:0533-****331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