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皇佑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审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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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5〕186号

关于**县皇佑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批复

****建设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对**县皇佑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提高皇佑水治理区的防洪能力,减少因洪致灾的损失,保障沿岸居民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南磜镇皇佑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治理河长4.690公里,建设内容主要为:清障、岸坡平整长1.636公里,建设护岸长3.804公里,其中左岸2.181公里、右岸 1.623公里,其他措施:水陂加固1座,加固下河步级7处,重建岸顶道路100米,**过水涵1处,**现地预警站 1 处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总投资830.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81.42万元,勘察费22.08万元,设计费27.21万元,监理费18.95万元,其他费用80.73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县皇佑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九、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皇佑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水务局、****政府。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项目总投资830.3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681.42万元,勘察费22.08万元,设计费27.21万元,监理费18.95万元,其他费用80.73万元。 二、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四、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按规定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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