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关于2025年1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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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开
****关于2025年12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995

通讯地址:达拉特****管理局三楼

邮 编:014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罕台川生态治理项目响**至瓦窑社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自治区**市**树林召镇境内

****服务中心

**碳资产****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树林召镇境内,连通响**景区与瓦窑社居民点及民宿。项目路线全长2.416公里,其中主线长 2.041公里,支线长0.375公里,全线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7.5米,路面宽度为6.5米。路面结构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I级。**停车场一处:长60米,宽20米。停车场采用20厘米厚未筛分碎石垫层。

施工期

废气:(1)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2)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大风干燥季节需加大洒水降尘频率,时常保持路面潮湿,减少路面扬尘。

(3)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4)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禁止超载,并盖篷布。

(5)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6)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7)道路表土可堆放在道路两侧,并定期进行洒水处理,施工结束后立即采用表土进行植被恢复,减少表土的堆存时间,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表土堆的扬尘污染。

(8)废弃土方、渣土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放的,采用洒水抑尘,尽量**化处理。

(9)施工现场使用的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禁止露天随意堆存,辅以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污染。

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附近租住村庄,施工生活废水依托村庄旱厕或公共厕所等现有卫生处理设施。

噪声: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严禁夜间(22:00~6:00)施工。②渣土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避绕环境敏感区,避免夜间运输。④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遮挡噪声。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 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

(1)生活垃圾的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施工人员的餐饮与生活垃圾,均依托附近城镇的处理设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建筑垃圾的处置

本项目会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材料边角料和废料以及残渣、包装材料、废泥浆等,应进行分拣,对于可回收利用的,予以回****公司,没有使用或回收价值的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至最近的市政指定地点堆放,所有的建筑垃圾均应及时清理,不可长期堆存。

运营期

废气:为了降低营运期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使道路处于良好状态;

②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植物可吸收汽车尾气。经采取以上措施,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随着液化天然气、电力及混合动力等新能源在机动车上应用的推广以及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日益严格,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和道路大气污染物源强将进一步减小。

废水:(1)运营期路面径流排入边沟,排水系统的排出口位置位于非敏感且与区域内其他河流相通的水体,路面径流不排入封闭水域以避免出现雨涝。

(2)加强公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噪声:在营运期设置相应限速标志,加强对公路路面的维护,保持路面平整,确保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罕台川生态治理项目响**至瓦窑社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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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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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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