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班一期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一、合同编号: ****-021-001
二、合同名称: **省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培训班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省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示范班一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辽****陵园街7-1号
联系方式: 024****9067
供应商(乙方): **县****学校有限公司
地 址: **县鞍羊****工园区展示中心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 041****0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培育全省设施蔬菜种植区高素质农民50名。按照《**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编制涵盖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三类培训课程内容,主要采用课堂、现场和线上三种教学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11 天)。其中: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课设置比例为 2:6: 2,课堂教学不少于 52 学时、现场教学不少于 32 学时、线上学习36 学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拥有自有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可容纳50人集中教学和食宿;具有完善的后勤组织管理保障体系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能力。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优秀新型经****基地开展实训考察的能力和条件,拥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培训团队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职师资,****农业农村厅、****服务中心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学习、线上评价、典型提炼、宣传报道、绩效自评、档案整理及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线上评价覆盖率100%、学员满意度 95%及以上,培育全程可追溯。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具备规范使用培育补助资金能力。设立培育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培育任务中的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补助费,包括培训班班主任或辅导员补助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授课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教师、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异地实训考察交通费、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线上培训服务费,参观场地补偿费等,不得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预算科目完整、内容规范、标准准确,全部用于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的工作。
履约要求: 培育全省设施蔬菜种植区高素质农民50名。按照《**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编制涵盖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三类培训课程内容,主要采用课堂、现场和线上三种教学形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11天)。其中: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能力拓展课设置比例为 2:6: 2,课堂教学不少于52 学时、现场教学不少于32 学时、线上学习36学时。
履约期限: 2025年4月-2025年12月(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省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刚、李志强、赛树奇、王禹、赵书凯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