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位于**区山口镇。 2.4项目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山口镇供排水一体化项目,项目位于**区山口镇,总占地面积37495㎡;建构筑面积13757㎡;配套光伏1.2万㎡。污水处理厂一座:建设规模为2万m3/d;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配套污水管网 35.06km;原有取水供水站设备更新;****学校,****社区等;给水管网:7km。 2.5监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止。 2.6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全过程所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本项目监理费报价基数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1.7891万元。最高费率 1%,报价基数19178.91万元。 2.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山口镇驻地 联系方式:0538-****628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俊工程****公司 地址:**省******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8-****999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538-****999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999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本项目行政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住建局工程建设科 监督电话:0538-****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