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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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至****桥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至****桥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5〕355 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运输厅以《****运输厅关于**至****桥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5〕108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

****成立于2025年04月29日,注册地位于**省****县****心工程B区51号。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非煤矿山矿产**开采;矿产**勘查;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园区管理服务;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洗车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比选范围

为进****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在依法治企、风险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公司合法权益,根据《****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藏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实际,现拟采购一家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2.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1 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日常法律咨询:对比选人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等重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或审查意见;

(2)合同管理:协助比选人起草合同、制度(办法),就合同、制度(办法)、重大决策等事项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并建立合同风险预警机制;

(3)合规审查:对公司业务模式、重大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

(4)法律培训:服务期内每年为比选人提供不少于1次的法治宣传或法律培训,提升员工法律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5)根据比选人的需要,参与商务谈判或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总办会、专项工作会等会议,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6)协助比选人开展合规内控管理工作,进行合规内控风险识别预警,就合规内控风险应对处置措施进行论证、提供咨询,开展合规内控审查等;

(7)纠纷处理:比选人可优先选择中选人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衍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并有权委托中选人参与非诉谈判、调解,维护公司权益,但应另行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及支付服务费用;

(8)专项服务:针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等专项事务,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方案,经比选人认可后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及支付服务费用。

2.2 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在每个聘期末比选人都会对中选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如果中选人提供的服务经考核不合格,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选人违约进行处理。但在新的中选人未进场前,本合同的中选人有义务继续承担服务工作,其费用按签订的合同价格予以支付。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XL-FLGW。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司法厅****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裁判文书生效时间或调解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机关单位或高速公路建设营运类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3.3 人员要求

主办律师要求:

(1)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执业时间5年及以上;

(2)至少承办过1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或高速公路建设营运涉诉纠纷的案例(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具备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提供服务的法律专业能力;

(3)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标书代写

3.4 信誉要求

(1)在“12348**法网”网站(https://sc.****.cn/)没有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资料(需提供12348**法网的截图)。

(2)在“**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s://credit.****.cn/)没有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资料(需提供12348**法网**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的截图)。

(3)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单位负责人、****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7比选申请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的关联情形以及1.4.4项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选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5年12月10日0时0分至2025年12月16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5.2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费。

比选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4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比选申请人具体操作详见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6.2 比选申请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人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6.3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1 栋 40 ****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7. 比选申请保证金

7.1本项目需要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人未按比选文件要求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比选申请无效。

(1)本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前由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XL-FLGW标段比选申请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比选申请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比选申请文件,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2)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最迟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与中选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bulletin.****.com ) 、 天 府 阳 光 采 购 服 务 平 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9.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9.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 15 分钟内提出。

9.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10.2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10.3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10.4 投诉处理

本次比选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148-188

12.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县****心工程B区5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2****8977

比选人:****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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