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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65968M | 建设单位法人:李廷安 |
| 葛铫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省**市****社区 |
| 牲畜机械化定点屠宰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 建设地点: | ****** ****** |
| 经度:106.751389 纬度: 33.152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8 |
| 汉环批复〔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965968M001R |
| 2025-07-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00 |
| 3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96596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6********965968M | 验收监测单位:汉环集团****公司 |
| ****0700MA6YY7LN5C | 竣工时间:2025-07-10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5-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屠宰生猪50万头 | 实际建设情况:年屠宰生猪50万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猪进场:项目从周边收购生猪,收购时对进场生猪进行严格检查,通过索取防疫证、防疫注射证等确保猪的健康安全,并持证核对生猪的品种及头数,情况相符并且健康的才准入场,情况不符合或怀疑有感染情况的,一律不准入场。厂区制定严格的生猪入场制度,确保运营期最少量的出现病猪。生猪由汽车运入厂区,车辆首先经过生猪通道大门内侧设置的喷雾消毒设施对整车进行消毒,同时汽车经过清洗水池对车轮进行清洗,消毒清洗后的车辆进入厂区待宰圈附近,将生猪卸下后运猪空车到清洗点对车辆进行整车清洗,清洗干净的空车再由出口出去。 (2)待宰:生猪进厂后,待宰的生猪送宰前停食静养6-8小时,以便消除运输途中的疲劳,恢复正常的生理状态,在静养期间检疫人员定时观察,发现异常生猪送急宰间处理。待宰区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清理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然后再对待宰区进行冲洗消毒。 该过程会产生废水、猪粪、恶臭以及猪只叫声。 (3)宰前检疫:对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四大要领:看、听、摸、检;正常猪只体温38~40℃、呼吸12~20次/min、脉搏60~80次/min,定时观察(每小时一次),一般宰前3h停止喂水。 (4)称重、冲淋:对宰杀前的生猪进行称重;将生猪赶至清洗机处进行淋浴,稳定猪只情绪、减少应激;洁净猪体、保持烫毛水的清洁度以**使用时间、减少胴体污染;猪体湿润能改善麻电效果;促进猪只血液循环、利于放血、提高肉品质量,此工序产生生猪清洗废水、猪叫声。 (5)麻电击晕:击晕是生猪屠宰过程中的一重要环节,采用瞬间击晕的目的是使生猪暂时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以便刺杀放血,确保刺杀操作工的安全,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保持屠宰厂周围环境的安静,同时也提高了肉品质量。 (6)刺杀放血、清洗:理论上与麻电之间间隔不得超过15s,在颈与躯体分界处的中线偏右约1cm处进刀,刀尖倾斜45度向上,从咽喉部位第一肋骨水平向下偏右0.3~0.5cm处进刀,刺入刀略向左偏,直至第三肋骨附近,其深度为17cm左右,然后向下拖刀割断颈动脉、颈静脉,不刺伤心脏,不割断气管、食管。该过程使用悬挂输送放血线及沥血池。毛猪放血自动输送线轨道设计距车间的地坪高度不低于3400mm,在毛猪放血自动输送线上主要完成的工序:上挂、刺杀、沥血、猪体的清洗、去头等,沥血时间一般设计为6min,放血刀消毒后轮换使用。洗猪器正常喷水,叶轮运转正常,使屠体冲洗干净,生产结束后对洗猪器内外进行彻底清洗,并用82℃热水消毒。 该过程会产生废水、恶臭以及噪声。 (7)烫毛、清洗:烫毛目的是使猪皮毛孔受热松开,使毛易于刮除。从刺杀到烫毛5min左右,不能过长或过短,过短放血不尽,过长影响烫毛效果和整个屠宰过程,根据品种、个体大小、年龄、季节、水温在60~68℃之间调整,时间3~8min。脱毛使用刨毛机机械脱毛,然后穿眼、上轨,用扁担钩进行编码,脱毛使用刨毛机机械脱毛,然后穿眼、上轨,用扁担钩进行编码。 该过程会产生废水、恶臭、猪毛、蹄壳等。 (8)开膛去内脏:经脱毛处理的生猪胴体按要求开膛剖腹取出内脏,摘取可食用的胃、肠等内脏,并摘除两侧肾上腺及生殖器官等不可食用内脏。剖腹、取内脏过程中需取出胃、肠等内脏中不容物。 (9)劈半:采用开边锯对生猪进行自动劈半,每劈一头猪后可自动消毒,有效的避免了交叉感染及骨屑及碎肉的产生。 (10)冲淋、复检:劈半后的胴体应立即用水冲洗干净,以免增加微生物的污染。猪的胴体与猪头、内脏、蹄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以便同步对照检验和综合判定胴体是否合格,包括剖检左右颌下淋巴结,检验有无炭疽、结核及化脓性肺炎。将胴体、内脏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同时检查鼻盘、唇、口腔粘膜、舌,观察是否有口蹄疫、囊虫、传染性水泡病、猪瘟、萎缩性鼻炎等病变。 此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不合格胴体。 (11)冷却排酸 经过检验符合销售规格的进入预冷间。经过加工的猪胴体进入温度-10℃的冷却排酸间中速冷2小时,进行排酸处理,使胴体温度降为0℃~4℃。 (12)分割 冷却后的胴体进入分割包装车间,分割包装车间的温度控制在10~12℃,车间内设有分段锯、脚圈锯及分割输送带,在输送带上可进行肉的精分割及各类肉品包装,包装好的肉进冷库。此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13)入库 经检验合格的鲜肉放入鲜销预冷间暂存待售。盖检验章、过磅、出厂:合格后的二分胴体加盖印章,计量分级后出厂 | 实际建设情况:(1)生猪进场:项目从周边收购生猪,收购时对进场生猪进行严格检查,通过索取防疫证、防疫注射证等确保猪的健康安全,并持证核对生猪的品种及头数,情况相符并且健康的才准入场,情况不符合或怀疑有感染情况的,一律不准入场。厂区制定严格的生猪入场制度,确保运营期最少量的出现病猪。生猪由汽车运入厂区,车辆首先经过生猪通道大门内侧设置的喷雾消毒设施对整车进行消毒,同时汽车经过清洗水池对车轮进行清洗,消毒清洗后的车辆进入厂区待宰圈附近,将生猪卸下后运猪空车到清洗点对车辆进行整车清洗,清洗干净的空车再由出口出去。 (2)待宰:生猪进厂后,待宰的生猪送宰前停食静养6-8小时,以便消除运输途中的疲劳,恢复正常的生理状态,在静养期间检疫人员定时观察,发现异常生猪送急宰间处理。待宰区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清理粪便,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然后再对待宰区进行冲洗消毒。 该过程会产生废水、猪粪、恶臭以及猪只叫声。 (3)宰前检疫:对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四大要领:看、听、摸、检;正常猪只体温38~40℃、呼吸12~20次/min、脉搏60~80次/min,定时观察(每小时一次),一般宰前3h停止喂水。 (4)称重、冲淋:对宰杀前的生猪进行称重;将生猪赶至清洗机处进行淋浴,稳定猪只情绪、减少应激;洁净猪体、保持烫毛水的清洁度以**使用时间、减少胴体污染;猪体湿润能改善麻电效果;促进猪只血液循环、利于放血、提高肉品质量,此工序产生生猪清洗废水、猪叫声。 (5)麻电击晕:击晕是生猪屠宰过程中的一重要环节,采用瞬间击晕的目的是使生猪暂时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以便刺杀放血,确保刺杀操作工的安全,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保持屠宰厂周围环境的安静,同时也提高了肉品质量。 (6)刺杀放血、清洗:理论上与麻电之间间隔不得超过15s,在颈与躯体分界处的中线偏右约1cm处进刀,刀尖倾斜45度向上,从咽喉部位第一肋骨水平向下偏右0.3~0.5cm处进刀,刺入刀略向左偏,直至第三肋骨附近,其深度为17cm左右,然后向下拖刀割断颈动脉、颈静脉,不刺伤心脏,不割断气管、食管。该过程使用悬挂输送放血线及沥血池。毛猪放血自动输送线轨道设计距车间的地坪高度不低于3400mm,在毛猪放血自动输送线上主要完成的工序:上挂、刺杀、沥血、猪体的清洗、去头等,沥血时间一般设计为6min,放血刀消毒后轮换使用。洗猪器正常喷水,叶轮运转正常,使屠体冲洗干净,生产结束后对洗猪器内外进行彻底清洗,并用82℃热水消毒。 该过程会产生废水、恶臭以及噪声。 (7)烫毛、清洗:烫毛目的是使猪皮毛孔受热松开,使毛易于刮除。从刺杀到烫毛5min左右,不能过长或过短,过短放血不尽,过长影响烫毛效果和整个屠宰过程,根据品种、个体大小、年龄、季节、水温在60~68℃之间调整,时间3~8min。脱毛使用刨毛机机械脱毛,然后穿眼、上轨,用扁担钩进行编码,脱毛使用刨毛机机械脱毛,然后穿眼、上轨,用扁担钩进行编码。 该过程会产生废水、恶臭、猪毛、蹄壳等。 (8)开膛去内脏:经脱毛处理的生猪胴体按要求开膛剖腹取出内脏,摘取可食用的胃、肠等内脏,并摘除两侧肾上腺及生殖器官等不可食用内脏。剖腹、取内脏过程中需取出胃、肠等内脏中不容物。 (9)劈半:采用开边锯对生猪进行自动劈半,每劈一头猪后可自动消毒,有效的避免了交叉感染及骨屑及碎肉的产生。 (10)冲淋、复检:劈半后的胴体应立即用水冲洗干净,以免增加微生物的污染。猪的胴体与猪头、内脏、蹄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以便同步对照检验和综合判定胴体是否合格,包括剖检左右颌下淋巴结,检验有无炭疽、结核及化脓性肺炎。将胴体、内脏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同时检查鼻盘、唇、口腔粘膜、舌,观察是否有口蹄疫、囊虫、传染性水泡病、猪瘟、萎缩性鼻炎等病变。 此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不合格胴体。 (11)冷却排酸 经过检验符合销售规格的进入预冷间。经过加工的猪胴体进入温度-10℃的冷却排酸间中速冷2小时,进行排酸处理,使胴体温度降为0℃~4℃。 (12)分割 冷却后的胴体进入分割包装车间,分割包装车间的温度控制在10~12℃,车间内设有分段锯、脚圈锯及分割输送带,在输送带上可进行肉的精分割及各类肉品包装,包装好的肉进冷库。此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13)入库 经检验合格的鲜肉放入鲜销预冷间暂存待售。盖检验章、过磅、出厂:合格后的二分胴体加盖印章,计量分级后出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1)恶臭气体:待宰车间和屠宰车间封闭、车间设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除臭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同时保持车间全密闭,设置强制通风设施,保持车间负压;污水处理池体加盖板+负压收集废气,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同时,各构筑物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站周边绿化。(2)无害化车间恶臭采用冷凝处理。(3)油烟废气:设一套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由烟道室外排放。 2、废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站扩建后规模为100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室内布设、生产设备采取减振垫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4、固废:猪粪和胃容物收集后送有机肥生产厂作原料; 不合格品、病死猪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置; 猪毛****制品厂; 污水处理站污泥叠螺式脱水机脱水后污泥池暂存,交**农****公司**化处置,日产日消;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交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恶臭气体:待宰车间和屠宰车间封闭,设集气罩进行废气负压收集,污水处理池体加盖+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共用1套二级活性炭除臭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待宰车间、屠宰车间设置强制通风设施;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密闭,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站周边绿化。(2)不建设无害化车间,也无无害化车间恶臭气体产生。(3)油烟废气:设一套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由4.5m高烟道室外排放。 2、废水: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站扩建后规模为100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室内布设、生产设备采取减振垫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4、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叠螺式脱水机脱水后与猪粪和胃容物暂存在粪污贮存间,交**农****公司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化处置,日产日消; 不合格品、病死猪在冷库冷冻封闭贮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猪毛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制品厂; 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交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
| 1、不合格品、病死猪处置方式由环评阶段“**无害化处理车间,采用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置”变动为“**无害化处理暂存间(冷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公司处置”。由自行处置变动为自行贮存,委托处置。降低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恶臭废气由环评阶段“待宰车间和屠宰车间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除臭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变动为“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废气统一经1套二级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现场布局,合理合并排放口,减少了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急宰间数量2间,面积为100m2; 猪血回收房面积103m2; 隔****处理站西侧,面积100m2; 排酸间数量2间,面积200m2; 电热蒸汽锅炉数量6台,总蒸发量为2.2t/h。 | 实际建设情况:急宰间数量1间,面积为50m2; 猪血回收房面积为30m2; 隔离圈位置位于待宰圈东侧,面积为50m2; 排酸间数量3间,面积300m2; 电热蒸汽锅炉数量2台,总蒸发量0.24t/h。 |
| 辅助类设施基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未导致环境不利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492 | 139645.08 | 0 | 0 | 0 | 149137.08 | 139645.08 | |
| 0.645 | 10.965 | 12.877 | 0.645 | 0 | 10.965 | 10.32 | |
| 0.427 | 1.191 | 1.288 | 0.427 | 0 | 1.191 | 0.7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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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规模为1000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 GB 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 | ****处理站,规模为1000m3/d,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 ****处理站废水排放口水样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悬浮物、动植物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GB 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氮、总磷的监测结果均符合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总大肠菌群无限值要求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待宰圈、屠宰车间恶臭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染物均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车间封闭、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加盖封闭,负压收集废气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待宰圈、屠宰车间恶臭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污染物均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车间封闭、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加盖封闭,负压收集废气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1#除臭废气排放口(DA001)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监测结果符合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4.5m的排气筒排放 |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标准 | 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经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4.5m的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口油烟监测结果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侧昼夜噪声监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区标准,厂界东、南、西侧昼夜噪声监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厂区分区防渗 | 落实了厂区分区防渗: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线、冷库、一般固废贮存间重点防渗,池体设置有防水材料,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屠宰间、待宰圈、急宰间、零售区、检验区、办公生活区地面硬化,落实了一般防渗 |
| 1 | 猪粪和胃容物收集后送有机肥生产厂作原料; 不合格品、病死猪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置; 猪毛****制品厂; 污水处理站污泥叠螺式脱水机脱水后污泥池暂存,交**农****公司**化处置,日产日消;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交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 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叠螺式脱水机脱水后与猪粪和胃容物暂存在粪污贮存间,交**农****公司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化处置,日产日消; 不合格品、病死猪在冷库冷冻封闭贮存,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猪毛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制品厂; 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交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
| 1 | 规范次氯酸钠的管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防渗工作;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规范了次氯酸钠的管理工作,次氯酸钠桶装,****处理站加药间;污水处理站落实了重点防渗;已编制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 1、依托原有屠宰车间,在屠宰车间内重新设置1条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同时淘汰原有生产线设备,年屠宰生猪50万头,内设检疫室、车间办公室、工具库房、锅炉房、物资间等。 2、依托原有待宰圈进行扩建,扩建后的待宰圈建筑面积达1225m2。 3、****处理站进行改扩建,扩建后规模为100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依托原有屠宰车间,在屠宰车间内重新设置了1条全自动生猪屠宰生产线,同时淘汰原有生产线设备,年屠宰生猪50万头,内设检疫室、车间办公室、工具库房、锅炉房、物资间等。 2、依托原有待宰圈进行扩建,扩建后的待宰圈建筑面积达1225m2。 3、****处理站进行改扩建,扩建后规模为1000m3/d,****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A/O生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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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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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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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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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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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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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