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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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公告“4.采****政府采购政策:”中“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更正为:“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原公告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供应商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中“4.采****政府采购政策”、“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中“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 (2)特定资格条件”、“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均有更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以最新收到的邮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区建新镇浦上大道411号

联系方式:林工

联系电话:0591-****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街街道杨**路12号中闽大厦D座8层

联系人:陈鑫、黄叶青、江瑜敏

联系电话:0591-****8861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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