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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政府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府规〔2023〕3号)。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政府安排,****牵头完成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技术划定工作。现将**禁止开垦陡坡地技术划定成果(图斑面积与范围)公告如下。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总面积544.65hm2,包括28个图斑,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36%,土地类型全部为林地,没有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区域。
特此公告。
附件:1. **各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示意图
3.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矢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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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