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年产65000吨新能源电池用导电剂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环境保护设施于2025年12月9日完成项目的相关建设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文中指出: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65000吨新能源电池用导电剂项目
地点:**市**县106国国道与铁丘路交叉口东北角
项目概况:2023年9月,******公司编制完成了《****年产65000吨新能源电池用导电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生态环境局****分局审查;2023年9月13日,****环境局****分局以濮县环审〔2023〕1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2月9日
项目调试日期:2025年12月9日~2026年2月28日,如果在调试期间主体工程和环保设备运行稳定、各污染物达标排放,且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则提前结束调试工作,进入正式生产阶段。
我公司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3****5385
电子邮箱:****@189.com
****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