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镇食用菌大棚栽培及推广项目(大坑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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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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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县盖洋镇食用菌大棚栽培及推广项目(大坑村)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0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盖洋镇食用菌大棚栽培及推广项目(大坑村)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县盖洋镇食用菌大棚栽培及推广项目(大坑村)

1批

600000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业主指定地点

业主指定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标书代写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

(5)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9日—2025年12月16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时间)。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地点:**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09:00(**时间)

地点:**省**市**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F幢1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盖洋镇大坑村

联系方式:官先生,139****3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1403、1404室

联系方式:小邓,181****3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邓

电 话:181****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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