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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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花亭潺****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县晋熙镇晋陈公路与外环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
| 法定代表人 |
程娟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成立日期 |
2018-07-17 |
| 注册资本(万元) |
4780.405821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825MA2RWRPY0P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水文化博览展示、水主题工业旅游及相关旅游产品开发经营;饮用水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酒批发、零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 出具《法律意见书》****事务所 |
******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
100 |
| 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 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 2025-11-30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1.834862 |
-167.949057 |
-167.949057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4128.896115 |
2575.704803 |
1553.191312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2、本次转让标的为**花亭潺****公司100%股权。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且充分知晓《**协议》[协议编号:****]、《补充协议》[协议编号:****-1]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标的企业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存在无法按期取得或无法取得的经营风险,本次股权转让不以取得取水许可证为前提,受让方须知悉该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对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5、根据《**协议》[协议编号:****]及《补充协议》[协议编号:****-1]拨付的奖补资金。受让方须承继上述协议中关于转让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若因前述协议中涉及事项而导致协议**方追缴1500万元奖补资金及利息的,由受让方负责偿还,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6、转让方共计对标的企业的借款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19,95,5000.00)由受让方负责偿还,受让方若未按公告要求偿还,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明确按照下述偿还方式中的一种执行,具体偿还方式如下; (1)第1种偿还方式: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伍万伍仟元整(¥19,95,5000.00)及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期间产生的利息。该利息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倍计算; (2)第2种偿还方式:受让方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不可撤销的等值资产抵押,抵押期限至债务及利息全部清偿完毕,该债务款项及利息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同时抵押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逾期未完成抵押登记的,每逾期1个工作日按未抵押资产价值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多逾期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优先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该笔借款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期间产生的利息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倍计算。 7、评估基准日后,转让方于2025年11月11日向标的企业新增借款18万元的本金及利息,由受让方在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一年内向转让方清偿完毕。该利息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倍计算。 8、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继续使用“潺水”品牌。如因未继续使用,造成本公告第3条中的协议**方向转让方追究相关责任的,由受让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承担一切责任。 9、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拟转让股权涉及的**花亭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仲联评报字【2025】第1113号)、《**花亭潺****公司股权转让专项审计报告》(众环皖专字【2025】00018号)、《关于****转让**花亭潺****公司10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2025**中联【**】法意81号)等相关备查文件。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核准(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日期 |
2025-12-04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9-30 |
|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3801.47 |
|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3823.01 |
|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
3495.49 |
|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
3495.37 |
|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305.98 |
|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
327.6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27.64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法定代表人 |
张萍 |
| 成立日期 |
2016-06-30 |
| 注册资本(万元) |
33745.2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000MA2MX8DD1J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财政部门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公司 |
|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公司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
| 批准日期 |
2023-05-18 |
| 批准文件及文号 |
****集团****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3年第49号) |
| 挂牌价格(万元) |
327.6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须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尽职调查承诺书》,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5、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转让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全额支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费用,按时支付债务款项或提供资产抵押的,其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尽职调查确认单》(见附件); (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4)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依法享有或承担。 7、标的企业的财务凭证及票据按交接时现状移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事(理)由要求转让方提供、补充任何凭证、票据,亦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提出其他任何主张,转让方亦会对标的企业现有的凭证及票据履行善良保管义务。 8、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标的企业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及受让方不得在上述合同、协议后续履行过程中造成对转让方及合同相关方的损失或重**全事件。 9、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一切既存的合同、协议、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相关批文、行政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证照交付给受让方。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标的企业将不得再使用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标的企业的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等印章,标的企业原印章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封存于密码箱,若需启用则由转、受让双方共同启封。在确定有关本次股权转让所有交割事宜完成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企业原印章注销。 10、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保证金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1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成交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亮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1622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