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5885422 | 建设单位法人:孟崇树 |
| 李元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 马****村委会 |
| ******县岩龙关铅锌矿采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0-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矿采选;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B-采矿业 |
| 建设地点: | **省****县 马****村委会 |
| 经度:****727.265 纬度: 225255.28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3-13 |
| 云环审〔2013〕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5-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5.29 |
| 19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588542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621MA6P90DW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086110 | 竣工时间:2024-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4875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6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石通过采准切割采下矿石,然后通过坑下运矿车辆运输至原矿堆场暂时堆存,在采出矿石的同时有部分废石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本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石通过采准切割采下矿石,然后通过坑下运矿车辆运输至原矿堆场暂时堆存,在采出矿石的同时有部分废石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道路和废石场洒水设施、食堂废水隔油池、化粪池、机修废水隔油池、废石淋滤水沉淀池、垃圾桶及卫生填埋、隔声垫及围挡设施、废石堆场防雨棚、废石场警示牌、保护植物挂牌、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宣传费用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和废石场洒水设施、食堂废水隔油池、化粪池、机修废水隔油池、废石淋滤水沉淀池、垃圾桶及卫生填埋、隔声垫及围挡设施、废石堆场防雨棚、废石场警示牌、保护植物挂牌、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保护宣传费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5262 | 0 | 0 | 0 | 2.526 | 2.52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矿坑涌水沉淀池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 | 矿坑涌水沉淀池 | 对外排矿坑涌水采样检测 | |
| 2 | 矿坑涌水沉淀池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 矿坑涌水沉淀池 | 汇入那崩河上游和烂泥沟汇入口上游地表水进行监测 | |
| 3 | 防渗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 防渗 | **上游1个对照点,下游2个监控点(岩龙关村内地下水出露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 |
| 1 | 洒水降尘 |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 | 洒水降尘 | 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 |
| 1 | 减振、隔音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 减振、隔音降噪 | 对**厂界及周边居民区敏感点进行了监测 |
| 1 | (1)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对机修厂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矿坑水处理设施等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铺砌,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防止漏油现象发生。 (2)重点防渗区:机修间废油按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建设,要求暂存区域基底和围堰采用混凝土和2mm厚**度聚乙烯膜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系数达到1.0×10-10cm/s。一般防渗区:包括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该区域的防渗结构拟采用混凝土结构。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3)建立项目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污废水渗漏检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1)项目开采期间已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最大限度对生产废水进行综合利用,保证矿井涌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地下水的污染负荷。 (2)项目区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使用环氧树脂地坪材料和环氧防尘防渗底漆进行防渗。 (3)重点防渗区:废油暂存间、油库已按照(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建设。一般防渗区:包括矿坑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该区域的防渗结构拟采用混凝土结构。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等,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地面硬化。 (4)项目已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项目采用地下水出露点作为地下水监测井,现项目施工期结束,进入运行期后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本次验收对项目区地下水进行了监测,所有地下水监测指标均达标。 |
| 1 | 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I类场和《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 50421-2007)要求,对废石场进行选址、设计和建设,规范设置拦渣坝、截排水沟和淋滤水收集沉淀池等设施。废石场服务期满,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封场覆土和植被恢复。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须通过场地平整、道路修筑和采空区回填等尽可能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须及时送至废石场规范堆存,严禁随意堆放。进一步对采出的废石进行固废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工业场地雨污水和废石场淋滤水收集沉淀产生的泥沙应送至废石场进行堆存。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须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置。废机油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全处置。 | 根据******县岩龙关铅锌矿渣属性鉴别检测报告(YNZKBG202****2016-1),废石浸出毒性监测数据各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标准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且各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因此,本项目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未建设废石堆场,废石分别堆放于1471、1412、1372坑口已建设临时堆场。用于**修建挡墙、道路和截排水设施等,剩余部分委托****清运处置(详见处置批复及处置合同)。 项目矿坑涌水及作业废水沉淀池长期使用会产生一定量底泥,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堆放于临时堆场,统一委托处置;项目生活区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植被施肥。 项目于1372坑口设置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同磊****公司清运处置。 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集中清运至堡梁街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 |
| 1 | 该项目废石场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公司****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严格控制。项目开采范围、开采方案、建设内容若发生重大变更,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批。矿山开采结束,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闭矿设计和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 项目已设计了废石堆场,但实际未建设,项目开采范围减小、开采中段减少、但均位于采矿权范围内。现项目处于开采期,后期开采结束后按闭矿设计和生态修复进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 | |
| 2 | 1、土地复垦 土地平整的措施主要为铺表土层。对粮食作物,表土层不小于0.5m,其中腐植土层不小于0.2~0.3m,充填材料不能含有害元素,如含有害元素,则需铺设隔离层,其厚不小于0.4m,且需夯实。表土层要求:土层质量密度不大于1.5g/cm3,粘土和砂的粒度组成为1:3或l:2;孔隙度不小于40%~45%;可溶硫酸钠和硫酸镁含量不超过5%,氯化钠不超过0.0l%,pH值为6~8。 2、地质灾害防治 (1)、对废石场按照矿山恢复治理报告的要求建设挡水坝、截洪沟、拦渣坝、排水涵管等措施,并对坝坡进行植被种植,在服务期满后进行覆土植被恢复。 (2)、矿山公路建设区域地形特点采用半挖半填的方式进行修建,基本保证挖填土石方平衡。局部小边坡区域主体工程考虑在坡脚位置布设挡土墙。 | 项目已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县岩龙关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项目开采期间,开采活动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有效减少对植被、陆生脊椎动物及其栖息地的破坏,避免破坏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洞穴、窝巢等,并对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各类生物群落予以保护;防止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项目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做好爆破方式、数量、时间的计划,避开在晨昏、正午等动物休憩时间开山放炮,运输过程中减少鸣笛,减少对动物的惊扰;项目已加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使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得到加强,严禁抓捕动物和砍伐树木;目前,矿山开采过程中未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项目区域内未发现**省保护植物、珍稀濒危植物和地方特有种分布,项目为地下开采,开采区不涉及地表植被破坏,工业场地建设区域已避开保护植被分布区,项目的开采不会对不会使某种物质灭绝;项目已加强生产生活用电安全的管理,提高消防意识,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现矿山处于开采期,待后期矿山开采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待闭矿时按闭矿要求对平硐进行封堵,严禁人员私自进入矿井内,并设置警示标志,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项目闭矿时合理设计方案,不影响对新的矿产**的探矿及开采工作。矿洞封闭后矿井涌水自然排放;待矿山开采结束后,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闭矿方案相关要求对矿山道路、硐口、工业场地等进行植被恢复,重建受损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破碎退化的生境,恢复区域景观生态体系的完整性;待矿井关闭后,建设单位按相关要求于采空区周边设置警示标识,禁止人畜进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若因采空区地面沉陷造成耕地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对当地村民给予赔偿;目前,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矿山采空区地表移动变形监测网,布设固定的监测点,实行定期观测并辅以巡查监测,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时对采动引发的地裂缝和地面塌陷进行应急整治,实现地质灾害威胁最小化、**破坏和压占的土地可持续利用。 |
| 1 | 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发现问题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缓对环境的影响。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优化炸药库选址,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加强采场、废石场安全、稳定性设计及日常维护、监控和运行管理,同时加强**及周边地下水、地表水水质和水量的定期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优化漫约村饮用水取水方案,将旱季从那崩河上游及新保河取水,改为从漫约沟和新保河取水,建设引水工程,落实替代水源,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漫约村等村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若因矿山开采影响**及周围村庄居民饮水及农田灌溉用水,公司应负责及时、妥善解决。制定**地表位移监测方案,加强对**地表移动界线内建筑物及附近村庄地面的观测和监控,发现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对开采活动所造成的地表裂缝、塌陷等及时进行修复。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 | 项目开采期间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基本落实环评中各项风险措施,项目已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32625-2023-014-L,项目已建立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项目炸药库由**州金盾爆破****公司****公司进行管理,已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建设,确保足够的安全距离。公司定期对采场、废石场安全进行日常维护、监控和运行管理,项目每年对**及周边地下水、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从**溪沟取水,**溪沟旱季流量1.21L/s,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周边村庄用水为自来水供给。项目**制定地表位移监测方案,加强对**地表移动界线内建筑物及附近村庄地面的观测和监控,发现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对开采活动未造成的地表裂缝、塌陷等。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针对原有采矿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抓紧制定、实施环境治理方案;及时对废弃矿硐进行填封,并对前期开采产生的弃渣、废石进行清理和妥善处置;完善原有废石堆放场地(坡面)截排水及拦挡设施建设,并进行封场覆土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矿坑涌水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加强采空区治理,并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与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针对原有采矿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抓紧制定、实施环境治理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废弃矿硐进行填封,并对前期开采产生的弃渣、废石进行清理和妥善处置,完善原有废石堆放场地(坡面)截排水及拦挡设施建设,并进行封场覆土和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发生;现矿坑涌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外排;加强采空区治理,并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与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