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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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渡港区公交专用道工程(邮轮母港公交首末站至殿前一路段)二期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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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潜在投标人疑问澄清 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断面 75 平方米(含本数)以上且长度 871 米(含本数)以上的隧道工程(地下交通工程) ”,实力部分子要素“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断面 113 平方米(含本数)以上且长度1300 米(含本数)以上的隧道工程(地下交通工程)施工业绩”。这两个地方的长度定义比较模糊,存在以下几种可能性: ①某一施工合同里包含多座隧道,多座隧道加起来的总长度。 ②某一施工合同里某一座隧道左向和右向加起来的总长度。 ③某一施工合同里某一座隧道的单向长度。 请招标人明确本次招标文件中这两处的“长度”是指哪一种情况 答复:“长度”指单个合同中隧道总长度(合同中包含多座隧道的可以累加计算);用于计算长度的每座隧道断面均须满足“资格业绩”、“定标方案实力要素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相应的数值。 二、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5年12月09日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其他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调整后的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5年12月09日发布的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四、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5年12月18日 10:15:00”修改为“2025年12月25日 09:00:00”标书代写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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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0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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