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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校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中林科****公司
建设地点:**县砀城镇滨河路以北、****中心坐标:经度 116°20′39.30″,纬度 34°25′53.75″)
核心规模:总占地 2.07hm2(永久 1.85hm2、临时 0.22hm2),总建筑面积 11236.02m2,容积率 0.58,绿地率 35.82%;总投资 4719.12 万元,土建投资 1573.04 万元;土石方挖填均为 0.85 万 m3,无借方与余方;绿化面积 0.66hm2;2024 年 4 月开工,2025 年 8 月完工,总工期 17 个月,建成后为 18 班规模,可容纳 810 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