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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3-****065
地 址:****中心**街西侧
传 真: 0793-****164
电子邮件:****@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 1 | **省**县樟坞岭**北东段**岩矿纤维用开采项目 | **省**市**县青板乡樟坞岭 | 横****公司 | 核工业**0研究所 | 2025-12-10 | 下载**县樟坞岭****岩矿纤维用开采项目环评报告(公示版)解压密码: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