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04日就**(**)轻工产业园****处理厂运营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轻工产业园****处理厂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轻工产业园****处理厂运营服务,为**(**)轻工产业园****处理厂一期。目前园区入驻以服装生产、食品加工为主,后期入驻有屠宰厂。一期设计处理量5000m3/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AA0+MBBR+**度沉淀池+深度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进水标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经处理后出水标准要求为准四类,氨氮是达地表水四类标准,其他是一级A(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三、 公告媒体及日期:于2025年11月13****政府门户网(www.****.cn)、(www.****.cn)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四、 开标日期: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园二路14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彭玉梅(组长)、李小梅、唐清清、廖志、黄进安;
招标人代表:卢抗、黄林
五、 中标信息:
中标人:****
中标人地址:**市总部路3号中国-****基地二期9号厂房四层411房。
运营费固定单价:¥1.20元/m3
服务期限: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
地址:****党校办公区内
联系人:卢抗
电话:0775-****17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园二路14号
联系人:陈惠兰
电话: 0775-****588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