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药房及静配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LJABA-G1024)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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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

****中心建设采购项目意向

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中心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招标控制价(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中心建设

整修面积660平方米(具体整修面积以设计文件所示范围面积为准)(150天)

将既有阳光房(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6平方米,层高10米)改造为2层建筑(增加钢结构架空层,首层4.5米,二层5.5米),配套建设水、电、暖、消防并安装中央空调系统。具体为:

(1)中心药房。阳光房加层后将一层(308****中心药房使用,****实验室形态组化区北侧部分房间(29****中心药房毒麻库使用,建筑面积337平方米。按照药品保障流程布设值班室、卫生间、男(女)更衣间、摆药区、毒麻库、门厅(兼药品核对)、外送室等功能用房(场地),具备储药、配药、发药、值班功能。

(2****中心。阳光房加层后将二层(308****中心使用,****实验室室内楼梯(15平方米)作为消防通道,建筑面积323平方米。****中心工作流程,布设药品入口(位建筑北侧,设入口电梯和楼梯,含药品缓冲)、人员入口(更鞋间、更衣间)、审方打印室、普通类药物调配间(含一更、二更、洁洗间,内设5组水平层流工作台)、抗生素药物调制间和危害类药物调配间(含一更、二更、洁洗间;内设3组BSC-1000安全柜,抗生素2组、危害类1组)、耗材间、普通清洗间、药品出口(位建筑南侧,设出口电梯,含外送缓冲间),在中间区域设独立摆药区、成品审核包装区。

****042.31元

2026年2月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税务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在以往近3年军地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企业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疆外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资料。

2.项目管理主要人员

2.1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2.1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2.3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2.4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人、证、社保合一。

注:以上人员均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且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人员需无不良记录,人员业绩需体现人员信息,疆外企业以上人员且均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1.7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处于意向公示阶段,技术要求、采购方式均为初步意向,可能不充分、不完善。现诚挚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建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不做书面回复。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四、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登记表:详见附件1

(二)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中心建设采购项目+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991-****372 136****1850

联系时间:9:30-13:30;16:00-19:00(**时间)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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