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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浙****公司申请,根据《**市长台镇城镇单元(JS-CT-02-01)等9个地块详细规划批复》,我局同意对**市四都镇中部单元(****)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作如下变更:
**市四都镇中部单元(****)地块建筑限高调整为≤36米、建筑层数≤9层。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市四都镇中部单元(****)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8日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资规窗口
联系电话:057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