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达来胡硕苏木境内境内。
原环评设计建设总装机容量400MW,安装61台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安装单机容量7.5MW-195(39台)、7.0MW-180(9台)、4.8MW-160(6台) 、4.2MW-140(1台)、4.0MW (1台)、1.5MW (5台) 。每个风力发电机组配备1台66kv的箱式变压器,每个风机平台下设置1个2m3的事故油池,共计61个。同时建设8回66kV集电线路,206个集电线塔,检修道路、配套辅助工程与环保工程。
变更环评设计建设400WM风机机组,共建设42台风力发电机组,包括10.0MW(33台)、8.1MW(8台)、5.2MW(1台);同时建设42台35KV的油浸式箱式变压器,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一个4.8m3的事故油池,共计42个;建设11回35kv的集电线路,140个集电线塔,检修道路、配套辅助工程与环保工程。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二期工程,总功率198.1MW,主要建设20台风力发电机组,包括10.0MW(19台)、8.1MW(1台),同时配套建设20台35KV的油浸式箱式变压器、20个4.8m3的事故油池、集电线路、集电线塔、检修道路、配套辅助工程与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3月10日获得******服务局《关于****4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2023年4月**利永贞****公司编制了《****4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4月26****环境局以《关于内****公司4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环审〔2023〕8-01号)文件予以批复。2024年因部分点位受机场净空影响无法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调整,2024年11月1日获得**市行政审****管理局《关于内****公司4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通环审批〔2024〕145号)。2025年5月**利永贞****公司编制了《****400MW风力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论证报告》,2025年7月18****环境局以《关于****40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说明的意见》(通环办字〔2025〕114号)文件予以审批。
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5年7月16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二期工程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8月29日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400MW风力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10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7万元,占总投资的0.5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二期工程验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