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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2-09
各潜在投标人:
****示范区商业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业主是否提供办公区及生活区建设用地
答:不提供,自行考虑。
提问2:现场临时水电接驳点是否完成
答:是。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60号
联系人:罗楠
联系电话:0717-****3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25****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张舒杨
联系电话:132****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