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8600853 | **市**路248弄15-2号 | 85(均分制) | ****596元 |
| 服务类 |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临港开发区供排水提质增效一体化工程(排水达标区建设项目)—材料检测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84.15万元 4、采购需求:临港开发区供排水提质增效一体化工程(排水达标区建设项目)—材料检测共涉及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利港街道区域,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含钢筋、水泥、碎石、黄砂、砼试块、管道等)、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含界限含水率、标准曲线、击实试验、压实度等)和排水管道CCTV检测等一切需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并出具书面报告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覆盖项目全周期且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组成,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计取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最高上限% | 最高上限 | |
| 1 |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3 | 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
| 2 | 100万元—500万元(含)元部分 | 0.4 | |
| 3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3 | |
| 4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 | 0.2 | |
| 5 | 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 0.1 |
2、中标服务费:19422.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中央商务区珠江路198号
联系人:於先生
联系电话:051****68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中路276号西单元702室
联系人:刘华君
联系电话:136****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华君
电话:136****078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