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一号(绿地**昌圩湖B3-4地块)项目物业服务已****开发区****建设局备案公开招标,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连建物监[2024]38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观湖一号(绿地**昌圩湖B3-4地块)项目物业服务
二、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观湖一号(绿地**昌圩湖B3-4地块)
坐落位置:****开发区**大道南,湖西路东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四至范围:**:环湖路;西至:湖西路;南至:农电南路;北至:**大道
项目总用地面积 167150.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403699.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7890.6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1021.1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5947.33平方米,旅馆建筑面积13842.07平方米,宴会建筑面积3129.37平方米,配套用房13950.69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058.59 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54.16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 255.23 平方米,公厕154.39平方米。配电及其他2880.84平方米,消控室41.48平方米,幼儿园700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5809.17平方米。共计2265套,其中住宅(31/32/33层)1623套,住宅(11层与18层)642套。项目容积率 2.114 ,绿地率 30.10% ,建筑密度 34.90% ,商业地块容积率1.71,建筑密度42.14%,绿地率10.22%。机动车停车位 1786辆,其中住宅停车地上 224 辆,地下 1461辆,沿街商业与物管配套地面停车95辆,幼儿园地面停车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5083 辆,住宅停车4530辆,沿街商业停车396辆,物管、社区用房、养老用房96辆,幼儿园停车 60辆。
本项目 2014 年 05 月开工建设,预计于 2023 年 09月全部竣工交付。
三、招标人:****
四、投标报名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已加入**市物业监管系统;
3.外埠来连企业已在市住建部门完成信息采集。
4.具有同等类型在管业绩且单体总建筑面积不低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五、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登录https://222.****.106:19002/#/login“**市物业监管系统”(以下统称“监管系统”),在首页公告栏查看招标公告或左侧招标管理-投标信息查看项目信息,选择“应标报名”然后查看相关信息后提交,完成网上预报名。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开始,具体为:(2025年12月10日00:00— 2025年12月16日24:00)。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完成网上预报名登记后,通过线上初审(即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登录“监管系统”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格预审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营业期限内);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3.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企业的获奖情况等资料);
4.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材料:
4.1须持有经省人社厅认证的省级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评价证书(有效期内);
4.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并提供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3书面承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管物业项目数量不超过2 个、总面积不超过 40 万m2,且符合“中标后两年内不得再参加其他项目投标”的要求。
5.本招标公告截止日为计分时点的**市物业监管系统在该时点显示的投标申请人企业信用分值截屏图片。
6.投标申请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图片信息。
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并按顺序做成PDF格式上传至“监管系统”,所有的扫描件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加盖相应的印章及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原件(纸质或电子****公司审核(审核后退还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或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监管系统”核实投标申请人企业信用分值截屏图片信息;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本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申请人在管项目的规模、管理业绩、企业信誉、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等,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正式投标人发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由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不合格原因。
七、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2.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电汇或者网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 元整(大写)【不得超过本项目年物业费估算价的2%】,投标方有效。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投标单位。
4.招标人承诺不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当事人可书面****开发区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0202、****0203 。
5.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内容,勘察项目现场,认真严肃地做好投标的各项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投标。
6.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市**区巨**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506
联系人:余慧
联系电话: 0518--****1123 139****7095(667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