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文化馆、科技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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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科技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文化馆、科技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社区服务中心皖水路128****科技园4号楼704

成交金额(费率):79%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文化馆、科技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文化馆、科技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编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 比

2.采购预算:约20.5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皖价服【2010】151号收费标准的100%

3.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日

4.开标日期:2025年12月8日15时00分

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综合评标法得分: 91.17分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人民政府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榴城镇禹都大道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榴城镇碧桂园1号楼1单元1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主任(采购人代表)、张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173****1122(采购人代表)、190****6730(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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