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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21号)等规定,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831-****110,地址:**市**区南广路207号。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评**果生效。
附件:2024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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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