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领航岩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一期)能源利用 现状评价相关证明的函

审批
宁夏-银川-金凤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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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一期)能源利用 现状评价相关证明的函
2025年12月05日 11:06



银审服(节)函发〔2025〕64号



******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公司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一期)能源利用现状评价报告》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公司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情况下,于2017年11月取得项目备案,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投入生产。

****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31号)、自治区党办、政办22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违规建成投产项目问题整改的通知》(宁发改环资〔2021〕398号)等文件,**县工科局已向项目建设单位做了停产整改通知,要求项目按照要求停产整改,编制能源利用现状评价报告、完善手续。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现一期工程1条年产4万吨岩棉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已建设岩棉车间、办公楼、食堂、宿舍、变电站、配套辅助工程及附属设施等。二期工程原规划建设3条年产4万吨岩棉生产线(总规模12万吨),但因市场需求波动等原因,暂未建设。

三、项目综合能源消费及能效水平

项目消耗的主要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焦炭、柴油,根据《******公司年产16万吨岩棉生产线项目(一期)能源利用现状评价报告》,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314.44吨标准煤(当量值)、6102.12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岩棉单位产品可比综合能耗284.04kgce/t,项目岩棉单位产品可比焦耗235.70kgce/t。项目CO2排放量为6967.67tCO2,碳排放强度为15.83tCO2 /万元。

四、主要节能措施

(一)加强高效节能设备和工艺使用。项目单位要加快落实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能效提升计划,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选用国家最新推荐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产品和设备,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二)加强节能管理。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加强能源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标准等要求。

(三)持续推进节能降碳。对标先进水平,根据本项目相关设施的技术发展,及时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更新,切实改善能效水平。在能源结构优化与替代措施方面,积极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具备条件时,优先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购买绿色电力或购买绿证以替代传统火电。

五、落实能源利用现状评价报告(终稿)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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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5日





抄送: **市发展和改革委、****信息化局。

**** 2025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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