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开遴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优秀短视频
制作及宣传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
****决定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优秀短视频制作及宣传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优秀短视频制作及宣传服务》,本项目经费19万元。
三、工作内容
1.住建领域优秀短视频制作:15个住建领域优秀短视频(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绿色农房、垃圾分类、房屋安全),时长三分钟以内。
2.展播专题:短视频作品集中展播及宣传推广。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专业的队伍和较强的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供应商特定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重复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申报材料:
(1)《工作方案》;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情况证明;
(3)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费测算(格式自拟);
(5)承担过类似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的案例证明;
(6)申请单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交材料: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请资格。
4.组织评审:****将从申请单位的企业资质、工作方案、经费测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服务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六、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资料转移及保密要求: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须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承担单位对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承担单位及其参与人员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省**市**区高升路266****建设厅办公室B310(邮编:41011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先生,0731-****0026。
****
2025年12月10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优秀短视频制作及宣传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 序号 |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商务部分 |
企业资质 |
10 |
企业资质符合要求,申报资料齐全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情况证明),得10分;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
|
| 2 |
业绩要求 |
20 |
近5年有承担过类似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的案例证明,每个得5分;此项最高得20分。 |
||
| 3 |
技术部分 |
工作方案 |
40 |
工作方案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其**案思路清晰、方案完善、组织安排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的得40分,基本符合需求得20分,一般的得10分,不符合的得0分。 |
|
| 4 |
技术团队 |
20 |
项目组人员配备齐全的,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超过5人的,得10分;2-5人的,得5分;少于2人的,不得分。 |
||
| 5 |
报价部分 |
经费测算 |
10 |
报价最低的为计算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10分;其他申报单位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计算基准价/项目报价)×1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
| 得分总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