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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91MADWPDCG9F | 建设单位法人:陈大崑 |
| 高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开发区 |
| **自治区**市**区腾飞大街8号**** |
| 年产5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自治区**市**区腾飞大街8号**** |
| 经度:109.956111 纬度: 40.560833 | ****机关:******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0 |
| 包开环审字〔2024〕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91MADWPDCG9F001W |
| 2025-09-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6222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91MADWPDCG9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3MA7YQHJW1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J01PWYSPKEL9 | 竣工时间:2025-04-18 |
| 2025-04-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22 |
| 2025-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与元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00吨烧结钕铁硼磁钢(毛坯与元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氢破碎--气流磨--取向成型--真空烧结---真空时效--产品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氢破碎--气流磨--取向成型--真空烧结---真空时效--产品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烧结、时效废气采用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19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氢破碎废气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废滤芯、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油桶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石墨盒、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外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烧结、时效废气采用经滤芯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由19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氢破碎废气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废滤芯、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石墨盒、废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外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
| 烧结、时效废气采用经滤芯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由19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处理效率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墨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7.严格落实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留存环保工程施工记录,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 、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或投产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将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并按证排污。 五、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环境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稀土高新区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的单位做好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墨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和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7.严格落实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留存环保工程施工记录,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 、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或投产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将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并按证排污。 五、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环境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动工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稀土高新区负责环境监察工作的单位做好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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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39.45 | 0 | 0 | 0 | 39.45 | 39.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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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48 | 0.0522 | 0 | 0 | 0.035 | 0.035 | / |
| 1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 | 化粪池 | PH为7.1-7.4,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3.2-19.6mg/L,化学需氧量为57-84mg/L,氨氮为7.0-8.10mg/L,悬浮物为39-47mg/L,溶解性固体为856-989mg/L,总磷为1.03-1.18mg/L,总氮为12.4-14.6mg/L; |
| 1 | 滤芯过滤器 | 厂区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1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0.645kg/h,非甲烷总烃24.7kg/h)。 | 滤芯过滤器+活性炭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2~3.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28~1.33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 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为0.188-0.39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48-0.7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4.0mg/m3。厂房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65-0.8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 9) 附录 A中表 A.1 排放限值10mg/m3。 |
| 1 | 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及车间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及车间隔声 | 49.0~52.0dB(A) |
| 1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墨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墨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和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
| 烧结、时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氢破碎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墨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烧结、时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9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氢破碎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石墨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滤芯和废油桶、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软水制****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总排口中各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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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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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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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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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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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度,开展长期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留存环保工程施工记录,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经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取得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已经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留存环保工程施工记录,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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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