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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设大气多污染物协同防控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5-12-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建设大气多污染物协同防控执法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00.00 最高限价: ****4800 采购需求: 便携式β射线颗粒物直读式显示仪:20台;便携式烟气分析仪(具备氨排放检测功能):20台;红外夜用无人机:3台 合同履行期限: 确定中标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 2025年12月17日, 9:00-11:30-14:30-17:0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现金发售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31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31日09点00分 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财政厅河****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执行远程异地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依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由中标供应商 支付,金额为支付标准计算结果的90%。支付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含)以内按1.5%计算,100万—500万(含)按1.1%计算,500万—1000万(含)按0.8%计算,1000万—5000万(含)按0.5%计算。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的标的所属行业均为 工业 。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预留方式及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7)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313-****600。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银行贷款,可通过“****政府采购网”查找融****银行,****银行联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市高新区纬三路6号 联系方式: 张海军 0313-****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中心4号楼7层89-90 联系方式: 周贺伟 0313-****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常海 电 话: 0313-****858 |